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,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,即,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,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,由总理、副总理、国务委员、各部、各委员会主任、审计长、秘书长组成。实行总理负责制。
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,负责处理的日常工作。设立,由秘书长领导。
设置、组成部门(26个)、直属特设机构(1个)、直属机构(10个)、办事机构(2个)、直属事业单位(9个)、部委管理的国家局(16个)。
2018年3月22日,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公布。这次改革,正部级机构减少8个,副部级机构减少7个。
2021年2月,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。
法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 》
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,即,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,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。第八十六条 由下列人员组成:
总理,
副总理若干人,
国务委员若干人,
各部,
各委员会主任,
审计长,
秘书长。
实行总理负责制。各部、各委员会实行、主任负责制。
的组织由法律规定。第八十七条 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。
总理、副总理、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。第八十 总理领导的工作。副总理、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。
总理、副总理、国务委员、秘书长组成常务会议。
总理召集和主持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。第八十九条 行使下列职权:
(一)根据和法律,规定行政措施,制定行规,发布决定和命令;
(二)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;
(三)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,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,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;
(四)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,规定和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;
(五)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;
(六)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、生态文明建设;
(七)领导和管理教育、科学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;
(八)领导和管理民政、、司法行政等工作;
(九)管理对外事务,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;
(十)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;
(十一)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,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;
(十二)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,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;
(十三)改变或者撤销各部、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、指示和规章;
(十四)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;
(十五)批准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区域划分,批准自治州、县、自治县、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;
(十六)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;
(十七)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,依照法律规定任免、培训、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;
(十八)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。